翻譯自2025/08/05 The IFAB: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share/p/1ApSo5sYTW/







進球球隊的球員是否可以在進球後帶走足球?
進球球隊的球員在進球後可以帶走足球,只要此舉不會挑起球員之間的衝突或延誤重新開始比賽。
背景說明:
在某些情況下,進球後球員會進入球門,拿起足球並跑向中圈,以期快速重新開始比賽。這通常發生在該球隊落後一球/多球,或在總比分上落後時。
規則依據:
依據規則第8章,當一球隊取得進球後,由對方球隊中場開球。
規則並未規定由哪一隊將足球從球門帶出並放在中心點,這意味著被進球球隊並不享有進球後對足球的「獨有權」。
同樣地,規則亦不阻止球員在其他任何重新開始比賽(中場開球、擲球入場、球門球等)時取球,無論該重新開始比賽是否由己方或對方球隊執行。
可能的犯規:
進球球隊或被進球球隊的任何球員均可在進球後帶走足球,但不得有非運動精神、挑釁,或延誤重新開始比賽的情況。
因此,裁判必須留意對方球隊衝突或延誤重新開始比賽的風險。
根據比賽結果及其對賽事的影響,被進球球隊可能會嘗試延誤進球後的中場開球(例如在淘汰賽中若其總比分仍領先、保持較佳的相互對戰成績、較佳的正負球差等)。
重新開始比賽與紀律行動:
1. 若進球後至中場開球前發生犯規,仍由中場開球重新開始比賽。
2. 雖然此時比賽暫停,裁判仍可採取紀律行動。例如,球員可因下列行為被警告(黃牌):
→延誤重新開始比賽
→非運動精神行為,例如作挑釁態度的姿勢或舉動。
3. 延誤重新開始比賽或其他不適當行為,並不能合理化對手任何隨後的犯規(如以推、拉搶球)。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